在學黨史活動中,我結合自身專業專門學習了中國金融革新曆史。在學習過程中,我主要閱讀了王廣謙教授等編著的《中國金融革新:曆史經驗與轉型模式》、吳敬琏教授主編的《當代中國經濟革新教程》,以及唐松的學術論文“新中國金融革新70年的曆史軌迹、實踐邏輯與基本方略——推進新時代金融供給側革新,構建強國現代金融體系”等序列數據文獻資料,現將新中國70多年的金融革新曆程總結如下。
總體來看,新中國70多年的金融革新曆經了曲折發展過程,無論是革新取向、金融結構變遷,還是監管模式轉化等方面都發生了深刻變革,並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。具體而言,可以將中國金融革新曆史分爲以下幾個階段:
(一)過渡性革新階段(1949-1978):金融體制的非市場化
這一時期是新中國金融業發展的初創時期,爲了修複瀕臨崩潰的經濟系統,中央政府接纳了一系列金融革新措施,好比建设統一的貨幣制度,建设以中國人民銀行爲焦点的金融體系,新設中國人民保險公司(1949年)、農業相助銀行(1951年)、中國人民建設銀行(1954年),並設立了漫衍廣泛的農村信用社。該階段的金融革新基本是爲了鞏固新生政權而推行的,其所遵循的是一套非市場化的計劃事情理念,其重要特點即在于“高度集中”。這種金融治理模式有效地統合了全國範圍內的金融資源,停止了金融亂象,爲國家經濟建設打下良好基礎。然而,20世紀六七十年代十來年的時間裏中國金融體系遭受嚴重破壞,金融事情的基本制度、方針政策和業務模式幾乎完全癱瘓,中國人民銀行各職能部門被大量分流裁撤。1969年,中國人民銀行並入財政部。由此,金融發展和革新基本陷入停滯狀態。
(二)探索性革新(1979~1991):金融體制的框架建構
這一階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體系框架的探索建設期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強調“把事情重心轉到現代化建設上來”,標志著中國徹底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革新轉變。“摸著石頭過河”是這一階段經濟金融事情的重要特征,中國的經濟、金融體制在“行政計劃”和“市場配置”路徑下探索性前進,並开端形成了較爲健全的金融體制和金融結構。1977年12月31日,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從財政部门離,成爲國務院直接管轄的獨立機構,這是中國金融業革新和發展回歸正軌的重要標志。隨後,中國銀行(1979年)、中國建設銀行(1983年)、中國農業銀行(1983年)和中國工商銀行(1984年)先後建设。1983年9月17日,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確定了中央銀行职位,1979年開始試點推行“撥改貸”政策並逐步輻射全國,1981年開始正式發行國債,以籌措經濟建設資金。1984年7月26日,北京市天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在國內首次發行股票,成爲國內第一家股份制企業;1990年12月19日,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;1991年7月1日,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運營。1985年,深圳、珠海、汕頭、廈門開始試點允許外資銀行設立分支機構,同年8月,中外合資銀行在廈門設立。1987~1988年,深圳和上海分別設立了外彙調劑中心。
(三)規模性革新(1992~2001):金融體制的市場導向
1992~2001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市場化導向確立的重要階段。1992年春,鄧小平發表“南巡講話”,中共十四大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革新奮鬥的重要目標。1993年12月25日,國務院頒布《關于金融體制革新的決定》,強調中央銀行具有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權限,同時逐步剝離“政策性—商業性”金融業務(機構),建设以國有銀行機構爲主,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系,從而對金融體制進行大規模、全面性的革新。一是確立並強化金融的执法职位,全國人大先後制定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》(1995年3月18日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》(1995年9月10日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(1995年6月30日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(1998年12月29日)等一系列执法。二是實現商業性和政策性金融功效的分離。1994年將銀行機構中的政策性業務剝離出來,組建了專門的政策性銀行機構(國家開發銀行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),並將財政職能移交財政部。1999年4月和7月,中國政府分別先後組建了信達、華融、長城和東方4家金融資産專職治理公司,處置工、農、中、建四大國有銀行機構的不良信貸資産。三是確立貨幣政策职位並進行市場化革新。1993年12月25日,國務院頒布《關于金融體制革新的決定》,對貨幣政策的最終、中介、操作目標進行明確表述。1994年4月18日,中國銀行業同業拆借中心正式建设。1996年6月1日,中國人民銀行正式進行利率市場化革新,將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放開。1998年,中國人民銀行取消對四大國有銀行的信貸計劃治理。1999年起,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對外發布貨幣政策調控的中間目標。四是建设專業化的金融監管部門並實行分業監管。中國人民銀行剝離出證券業務、保險業務的監管事情,設立了證監會(1992年10月)、保監會(1998年11月)
(四)內延性革新(2002~2011):金融體制的多元優化
2002~2011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多元發展、內涵提升的重要階段。其重要特點是在總量規模的基礎上進行內涵提升,將單一的金融生態向多元共生的金融生態環境轉變。
一是對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革新。2004~2010年,中國銀行、中國交通銀行、中國建設銀行、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先後完成股份制革新,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向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轉變。
二是建構多層次資本市場。除了原有滬深兩市主板市場之外,還建设了中小企業板市場(2004年5月)、創業板市場(2009年10月),並將原來特殊的三板交易市場(2006年)逐步升級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(2012年)。2002年組建上海黃金交易所,並開始啓動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(2005年);2006年,建设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。
三是進行資本市場股份制革新。中國證券監督治理委員會于2005年4月和9月陸續出台了《關于上市公司股份分置革新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《上市公司股權分置革新治理辦法》兩項重要文件。這一標志性革新爲中國資本市場規模擴張提供了重大機遇,中國的金融結構開始向結構優化的偏向調整。
四是革新創新貨幣政策調控手段。中國人民銀行在原有公開市場操作(國債)上進一步發行央行票據(2002年),並于2004年10月轉變存貸款利率制度,從原有的“法定”向“基准”轉變,實現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上限的放開,達到了“貸款管下限,存款管上限”的階段性目標,爲利率市場化革新提供了更多便利。2005年7月,中國人民銀行對彙率開始革新,以市場供求爲基礎、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,實行有治理的浮動彙率制度。2007年1月,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投入運行。
五是加強金融對外開放革新力度。爲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,中國逐步全面取消對境外資本(機構)的(非審慎性)限制,各類金融部門(包罗人民幣)在經曆過渡調整期後,開始全面參與全球金融體系,2002年後,先後推出及格境外投資者制度(QFII)和及格境內投資者制度(QDII),促進資本有序在境內外流動。
六是形成完整的金融監管花样。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剝離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,專設中國銀行業監督治理委員會(2003年4月),由此形成了經典的“一行三會”金融監管花样。在此基礎上,頒布執行《證券投資基金法》《銀行業監督治理辦法》,並重新修訂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《商業銀行法》。2010年6月,第三方支付被納入金融監管範圍。
(五)開放式革新(2012~2021):金融體制的全面創新
2012~2021年,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體系發展進入快車道,中國金融的革新也步入新階段。在大數據技術、區塊鏈等的發展下,金融業創新和革新層見疊出,金融風險治理被擺在了越发重要的职位,中國的金融業開放也進入加速期。
一是金融與科技融合發展。2010年底,科學技術部等多部門聯合發布《關于印發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》,在16個地區聯合開展“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”。在信息技術科技的驅動下,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,2013年被稱爲“互聯網金融元年”。2015年1月,銀監會進行了首次組織架構革新,明確了P2P行業監管事情將由新建设的普惠金融部來執行。2015年7月,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《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康健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意味著“互聯網金融監管元年”的到來。2016年,在杭州G20峰會上通過《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》,開始鼎力大举發展數字普惠金融。
二是進行彙率制度革新。2015年8月11日,中央銀行宣布調整人民幣對美元彙率中間價報價機制,再次考慮貨幣籃子,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兌換機制市場化、規則化和透明化。
三是钱币政策工具结构化革新。2013年起,中央银行在传统钱币政策框架内嵌入“结构性”因素(PSL、定向降准、借贷便利工具等) ,2018年12月19日创设新的定向中期借贷便利(TMLF)这一靶向性工具,央行于2013年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管制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,2015年央行进一步取消存款利率上限限制。
四是金融監管模式革新。2015年12月,中國人民銀行將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機制轉換爲宏觀審慎評估(MPA)機制,爲形成“貨幣政策+宏觀審慎政策”雙支柱金融調控監管框架提供须要基礎。2017年11月,國務院設立“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”,由此形成了“一行一委一局兩會”的監管體系。2018年3月,中國銀行業監督治理委員會同中國保險監督治理委員會進行合並,形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治理委員會,調整中央銀行部门監管職能,對“雙柱”功效監管進行嘗試。據此,中國金融監管革新路線,從最初的“大一統”模式,向“分業監管”的平面化監管模式,再到基于宏微觀監管模式並存的“雙柱”功效型監管。
五是加速金融革新開放。2014年11月和2016年12月,中國分別實行“滬港通”和“深港通”,實現滬深交易所和香港證券交易所的互聯互通。銀行業、保險業、證券和基金業的外資投資比例限額松綁(放寬至51%),全面執行“市場准入+負面清單”。2019年7月,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頒布《關于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有關舉措》(簡稱“11條”),多個領域的外資投資比例限額提前解綁;2019年10月,國務院又進一步宣布了《國務院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治理條例〉和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治理條例〉的決定》。
总体来看,中国金融革新是一种全新的渐进式探索,其强制性变迁、基本框架建构、市场化导向和多元创新既是金融革新演进的结果,也是新时代金融革新征程的新起点。中国的强国现代金融体系,一定是具备高科技内涵、具备高度开放特征、具备鲜明本土特色的金融体系。这意味着新时代的中国金融供应侧结构性革新必须回归本源,应越发关注科技基因与金融基因的融合,通过开放所带来的压力能够倒逼金融体制革新,依靠科技创新融合与深度对外开放两条路径配合驱动强国金融建设,实现金融高质量生长的转型突围。与之同时,新中国 70 年的金融崛起,开辟了崭新的金融生长与革新门路,向世界孝敬出了具有鲜明中国本土特色的智慧经验。确立自身的制度优势,并将之转化为制度自信,是中国金融革新转型必须恪守的“初心”。
中共PP电子学院财政金融系党支部 张林